上周,银监会发文强调“新增贷款规模要真正用于小企业”,其中专门建议通过理财产品方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。很明显,监管层已经意识到,逐渐形成规模市场的信托信贷类产品,应该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效用。而银行方面为拉开收益,对发行这类理财产品似乎也有动力。
本应是一拍即合的“美事”,但由于中小企业借款主体的特殊性,银行可能需要更多承担资金安全的责任,甚至直接提供担保,而这却与监管层的“窗口指导”有矛盾之处。《每日经济新闻》昨日咨询几家银行操作的可能性,银行方面都觉得操作很难。
每经记者 陈珂 发自上海
银行分散风险 投资者分享议价
今年以来,集合资金信托贷款产品 (以理财产品形式募集资金并为企业融资)已逐渐形成规模。据西南财大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统计,今年1~6月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838款,信贷资产类产品占比为68%。有数据称,同期5家大银行通过理财产品投入企业的资金比年初增加1500亿元,接近于按去年的信贷增速所投放的贷款差额。
如果这一逐渐形成气候的渠道能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,不仅可以解决银行在经济不确定期支持中小企业的风险,更能使该市场供给形成更丰富的收益、风险层次,让个人投资者享受对中小企业议价的优势。
但目前相关市场现状是,由于商业银行不能提供本息支付担保,因此信托资金更倾向选择有政府背景的大型项目、企业,以规避违约风险。以上周发行的同类产品为例,全部18款产品中,有15款产品的借款人是国有垄断企业或市政建设公司,另3款产品借款人为政府机构。这类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大约为5~8%。但如果类似产品的借款人扩展至中小企业,无疑银行等中介金融机构在议价方面有更大空间。今年6月,一中小型企业即通过银信合作方式完成了一笔类似融资,其收益水平达8%,高于一般性同类产品。不过,这家企业仍隶属于某大型央企,并由该央企承担连带责任。